人權政策

人權關注項目 具體管理方案
遵守營運據點當地的勞動及環境相關法規
  • 遵循法規、制定相應配套措施以符合規範。
  • 若法規變動,公司即調整相關措施跟進。
提供合理的工作條件及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 訂定安全衛生守則,保障員工免於作業場所中有害物的危害,提供健康舒適的工作環境。
  • 提供工廠作業所需之防護設施、設備、工具,保護員工人身安全。
  • 工安查核作業:
    現場主管(課長)、環安課人員每日於廠區走動管理。
  • 設備安全管理:
    本公司對於危險性機械級設備均依法予以列管、詳盡檢查,以確保設備可安全操作。
  • 本公司主要生產據點實施職安衛核心制度:
    a. 落實「三護五到」管理準則:自護、互護、監護;眼到、口到、耳到、手到、心到。
    b. 定期安全衛生評比,嚴格控制缺失並積極追蹤改善情況。
    c. 透過主管巡查、安全護具、自主檢查三項安全措施類型,建構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
  • 環境消防檢查:
    每年至少1次,委請外部專業廠商進行檢查,再由消防局複檢。
  • 門禁:
    公司辦公室大門設置門禁管理,避免外人隨意入侵、破壞設備,也維護消防警報系統有效性。
  • 員工若不幸因公死亡,優於法令發給死亡補償。
  • 目標:
    a. 以「零災害」為目標。
    b. 持續辦理安全衛生環境管理教育訓練並將準則確實傳達至各廠區人員。
    c. 每月由總經理主持行政月會,根據查核檢討缺失與建議改善事項。
平等任用,杜絕歧視與騷擾的工作環境
  • 依《勞動基準法》、國際規範、《環球水泥人權政策》,人才招募遵守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 薪資標準依職務所需之學經歷等條件而訂定,絕不因種族、國籍、年齡、性別、婚姻狀態、政治立場及宗教信仰而有差別待遇。
禁止強迫勞動 依《勞動基準法》、國際規範、《環球水泥人權政策》,不強制脅迫任何無意願者進行勞動行為。
禁止聘用童工 依《勞動基準法》、《環球水泥人權政策》,從未聘用童工從事工作。
尊重員工隱私及其自由結社的權利 依《勞動基準法》得以成立工會。
保持勞資溝通管道暢通並提供申訴機制
  • 當公司有重大營運變化,均依勞基法及其他法令辦理通知程序。
  • 員工可經福委會、勞資會議、工會等單位或循內部電子通訊系統向公司提出建議與問題。
  • 若有任何違反人權之情事,立即進入調查程序並加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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